关于举行全市2011届高三第二次教学质量检测的通知
日期:2013-01-24 来源:教科院系统 关注:1476

关于举行全市2011届高三第二次

教学质量检测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研室,市直各高中校:

为促使各普通高中校认真搞好2011届高中毕业班复习迎考工作,全面提高高三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举行全市2011届高三第二次教学质量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为使测试结果能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要求所有普通高中校的毕业班学生都必须参加,各地、各学校均不得弃权。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按要求做好组考、阅卷和统计工作,凡弃权或未按时报送数据的,或组考中出现问题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有关参考、组考情况将列入本年度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估考核。

2、各地以校为单位组考,县(市、区)向所属高中校派巡视员,市教科院派巡视员到市直高中校,负责组考工作的督查。

3、各县(市、区)由教研室统一组织评卷,市直高中校以校为单位组织评卷。

4、考试时间与科目顺序不得更改,市教科院将派巡视员下到各地督查评卷工作。

二、工作日程

1、考试时间

47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语文

数学

48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文综/理综

外语

2、领卷时间

  

        

  

  

45

教科

市直学校

46

3、成绩统计

各单位分别于411日上午派专人将成绩统计数据送市教科院高中室[统计表格在领卷时下发,市直各高中交一份,各县(市)交二份(全县总表、重点中学统计表)]或发电子邮件至邮箱:zhouyuanjks@126.com

三、试卷征订

各单位于315日前将订数报送市教科院财务室刘年华收(每套试卷定价:6.50元,英语听力磁带每盒7元)。

联系电话:8215982(办公室)   13007303535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