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一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示范学校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加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相关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1〕249号),为加强对第一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项目建设情况的统筹指导,我们拟对第一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进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现就中期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1、组织单位:湖南省教育厅。
2、承办单位:湖南省职成教育学会中职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分会、长沙财经学校。
二、检查单位
我省立项建设的第一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三、检查时间
2012年5月6日。
四、检查依据
1、教育部、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0〕9号)。
2、教育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0年度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0〕34号)。
3、教育部、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1〕7号)。
4、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过程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2〕49号)。
五、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第一批立项建设单位2011年下半年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专项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建设取得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六、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集中检查的方式进行。
1、数据监控。第一批立项建设学校从中国职业教育信息资源网的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信息管理系统中下载《质量监测指标体系表》,认真组织填报。我厅组织专家对各单位2011年下半年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审核,项目建设情况统计截止时间:2011年12月31日。
2、校长答辩。我厅组织专家根据各单位项目建设的质量监测数据审阅情况,与第一批立项建设学校校长互动交流。重点考察校长对国家有关文件的理解、项目建设的参与程度。
七、工作要求
1、请各市州教育局职成科负责通知本地第一批立项建设的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认真做好接受中期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2、中期检查时,第一批立项建设的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校长本人必须于5月6日19:30赶到长沙市军转宾馆四楼贵宾会议室参加校长答辩(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其他人不得替代。各学校校长、主管副校长和示范校项目负责人5月7日9:00赶到军转宾馆四楼大会议室参加中期检查讲评会。各单位参会人员食宿自理。
3、各学校请在5月6日上午8:30前将本校立项时编制的《建设方案》、《任务书》(一式一份)和《质量监测指标体系表》(A3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报送到军转宾馆四楼贵宾会议室。
联系人:彭文科
联系电话:0731-88882736,15274950536
湖南省教育厅职成处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