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八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 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央文明办秘书组 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湘教通〔2011〕233号)精神,决定组织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文明风采”初赛和复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我局成立初赛组委会,具体指导各学校初赛的组织工作和复赛参赛作品评选工作。
1、组委会成员:
主 任:徐载满
副主任:曹 晔 成 员:徐伟光 钟诚 彭智友
2、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曹 晔 副主任:徐伟光
成 员:钟诚 彭智友 张聪聪 刘科 李选明
二、项目设置及竞赛内容
按照竞赛安排,学校初赛设征文、设计、摄影、FLASH动漫、展示等五类十一个项目,具体竞赛要求按第八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方案执行。
三、参赛对象
我市2011年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高职学院中职部学生参赛,应在校名后注明中职部;五年制高职学生参赛,应注明年级)。
四、时间和工作程序
1、学校初赛于6月23日前结束,6月28日前各校将参赛作品(纸质材料、光盘)和数据库汇总后,县(市、区)属学校由县(市、区)教育局职成股统一报市教科院职成室,市区学校直接报市教科院职成室。
2、6月30日-7月2日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学校上报的参赛作品进行初评。
3、7月4日前向省复赛组委会上报我市的参赛作品(纸质材料、光盘)和数据库。
五、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按照全国“文明风采”竞赛方案的要求,组织全体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实践活动,大力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有针对性地抓好“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初赛工作。在建的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在建的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的牵头学校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面组织“文明风采”竞赛,每个项目均须有作品参赛,且每校作品总数不得少于20个。其他学校,每校作品总数不得少于5个。
2、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组织区域内各中等职业学校广泛参加,督促学校及时组织初赛,推选出优秀参赛作品按时报送市教育局。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各县(市、区)教育局必须明确一名专人负责此项活动,并请于5月30日前将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报组委会办公室。
3、竞赛不收取参赛费用。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钟 诚、刘 科、张聪聪
联系电话:0730-8805733、8805735
手 机:13017232295、13789002099
通信地址:岳阳市素质教育中心(岳阳市政协对门)
邮政编码: 414000,电子邮箱:yyszcj@163.com
附件: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央文明办秘书组 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湘教通〔2011〕233号)(见湖南职成教育信息网)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