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通〔2009〕313号
关于公布2009年湖南省高等职业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及省外高校(在湘)函授站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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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教育局,各高职学院、成人高校: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职业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及省外高校(在湘)函授教育辅导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05〕102号)精神,我厅2008年度对244个函授站的办学情况进行了年检,并对其中49个函授站进行了评估检查。经市州教育局年检、专家组抽查,我厅审核认定,全省高职院校、成人高校和外省高校(在湘)设立的函授站中,合格为213个,限期整改3个,撤销、停办28个。现将有关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附件2)。 各高等学校和设站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函授站的领导和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确保教学环节的工作到位,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各市州教育局应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函授站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对违规办学站点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切实推动高等函授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附件:1、2009年湖南省高等职业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及省外高校(在湘)高等教育函授辅导站合格名单 2、限期整改、停办、撤销函授站名单 二OO九年七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