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通〔2012〕166号
关于对职业院校重点建设
专业大类进行适当调整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校:
为适应我省“四化两型”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新要求,引导全省职业院校高水平有特色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全省职业院校重点建设专业大类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调整对象
全省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如确需调整的,可以申请调整。
二、调整依据
1、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校以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为专业大类分类基本依据。
2、中等职业学校以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为专业大类分类基本依据。
三、申请调整原则及要求
(一)各职业院校应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湘发〔2006〕22号)的有关要求,根据我省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的新趋势,认真分析人才市场需求,结合学校自身办学条件,进一步明确重点建设的专业大类,并保证重点建设专业大类的连贯性和周期性。凡“十一五”以来已经获得过省级职业教育重点建设项目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大类不作调整。
(二)各职业院校报我厅备案的重点建设专业大类,也是今后一段时期国家和省级职业教育重点建设项目重点支持的专业大类。各院校重点建设的专业大类总数,国家示范(骨干)高职学院、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不超过3个,其他院校不超过2个。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职业院校,可申请调整或增补重点建设专业大类:
1、为适应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需要,特别是对接当地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且原重点建设专业大类“十一五”以来没有获得省级职业教育重点建设项目支持的,可申请调整重点建设专业大类。
2、“十一五”以来只确认了1个重点建设专业大类、新设立的职业院校且尚未确定重点建设专业大类的,可申请增补重点建设专业大类。
3、如确有需要,国家示范(骨干)高职学院和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可申请增补一个重点建设的专业大类。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新增的专业大类须覆盖国家示范校项目重点建设的专业。
4、中等职业学校因教育部新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涉及专业大类变化,而需重新认定专业大类的,可申请调整重点建设专业大类。
四、其他
1、根据申请调整原则,凡需要调整或增补重点建设专业大类的院校,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实际自愿申请。
2、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校申请调整的重点建设专业大类,须经学校评议后报我厅。中等职业学校申请调整重点建设专业大类,须经学校评议后报市州教育局审核,由市州教育局汇总再报我厅。
3、凡需要调整重点建设专业大类的职业院校,须填报《湖南省职业院校重点建设专业大类调整汇总表》(见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的此表由市州教育局汇总填报)和《湖南省职业院校重点建设专业大类调整申请表》(见附件2)。所有材料请用A4纸打印装订后(一式两份)于2012年4月15日前报送我厅职成处,并提交材料的电子文档。
高职联系人:刘凌、邹志贤(0731-84714893),电子邮箱:zcc906@163.com;中职联系人:彭文科、沈鹏(0731-88882736、85182386),E-mail:shenpeng1024@126.com。
附件:1、湖南省职业院校重点建设专业大类调整申请表
2、湖南省职业院校重点建设专业大类调整汇总表
二O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湖南省职业院校重点建设专业大类调整汇总表
市州(学校): (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调整类型 (调整或增补) |
原重点建设 专业大类 |
调整后重点建设 专业大类 |
调整后的重点建设专业大类中 已开设专业情况 | |||
大类代码 |
大类名称 |
大类代码 |
大类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 业 名 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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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各中等职业学校的此表由市州教育局汇总填报,不需单独填报。
2、所有学校、专业大类、专业请按代码大小升序排列。
3、属于增补重点建设专业大类的,“原重点建设专业大类”栏可不填,直接填在“调整后的重点建设专业大类”栏目内。
附件2:
湖 南 省 职 业 院 校
重点建设专业大类调整申请表
申 报 学 校:
学 校 代 码:
重点建设专业大类名称:
重点建设专业大类代码: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2012年3月
填 表 说 明
1、重点建设专业大类代码: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为填写依据;中等职业学校以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为填写依据。
2、表中“基本情况”一页中所填专业请按专业代码数字大小升序排列。
3、表中“基本情况”一页“备注”栏内请填写该专业已取得的建设项目,如国家重点建设专业、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国家精品课程、省级精品专业、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省级教改试点专业、省级重点实习实训基地、省级职业院校专业教师专业技能教学水平认证培训基地、省级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等。
4、表中“基本情况”一页“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情况”请列举与重点建设专业大类相关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师资队伍建设情况”请填写学校重点建设专业大类中已开设专业的专任教师队伍情况;“教学设施情况”请填写与重点建设专业大类有关的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情况。
5、表中“申报意见”一页,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校只需填写“学校评议意见”一栏。
6、一个重点建设专业大类填写此表一份。
一、基本情况
重点 建设 专业 大类 中已 开设 专业 情况 |
专业代码 |
专 业 名 称 |
专业开办时 间 |
在校生数 |
备 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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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设施 情况 |
教学仪器 设备总值 |
万元 |
本专业大类 图书资料 |
册 | |||
实验室名称及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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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 队伍 建设 情况 |
数 量 |
总数: 人,其中专任专业课教师 人,兼职教师 人 | |||||
职称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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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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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师型” 教师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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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 实训 基地 建设 情况 |
校 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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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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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页可续页。若续页,本页及续页页码编号依次为3-1,3-2等。
二、建设基础
概述确定该大类为重点建设专业大类的理由;简要介绍该大类形成的历史、主要办学面向及发展前景;分析在省内外同类专业大类中所具有的优势和不足。(限1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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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页可续页。若续页,本页及续页页码编号依次为4-1,4-2等。
三、建设方案
简要分析陈述该重点建设专业大类的建设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建设、保障措施。(限1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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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页可续页。若续页,本页及续页页码编号依次为5-1,5-2等。
四、申报意见
学 校 评议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市州教育局 审核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省教育厅 审核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