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11-01 来源:岳阳市教科院 关注:1236

                       湘教通〔2012221

关于做好2012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

实训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财政局,各高职、高专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2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财厅函〔20124号)精神,现就我省2012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文件要求,为体现项目安排向中等职业学校倾斜的原则,此次项目申报总名额分配为中职18个(含技工学校、民办学校共4所),高职高专12个。市州根据具体名额分配指标(详见附件1,限报中等职业学校)由市州教育局、财政局审核汇总后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申报;符合条件的高职高专院校可自愿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申报。

    二、申报要求

    1、各地推荐的项目学校必须符合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支持奖励评审试行标准》(教财〔200512号)规定的条件,应办学方向明确,改革思路清晰,注重产教结合、深入开展校企合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注重加强专业、课程和师资队伍等内涵建设,注重有效实施毕业生就业服务,注重把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成教学中心、研发中心和技术服务中心。按照省委、省政府“对接产业(行业),工学结合,提升质量”的职业教育发展战略,推动职业教育从“劳务输出主导型”向“服务地方产业主导型”、从“规模扩张型”向“内涵提升型”转变,构建与湖南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有2个申报指标的市,应申报1所技工学校或民办学校。省里将优先推荐国家职业教育试验区、承担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试点和职业教育行动计划联系点任务的单位申报,优先推荐与区域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对接较好、有效开展校企合作和集团化办学、人才培养质量高的学校和专业申报,优先支持县级中等职业学校申报,优先支持职业教育规模较大、工作基础较好的地方和学校申报。同时,为体现政策的延续性,省里将优先安排上一年度已推荐但未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项目申报,优先支持以前年度项目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较好、项目实施成效显著的市州申报。

    2、对已纳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高职骨干建设院校和“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中等职业学校,2012年原则上不再申报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但项目建设期满并通过国家验收的学校可以申报。原已获得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的中职、高职高专院校原则上不再申报。

    3、各地推荐的实训基地项目要切实适应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国家重点振兴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的要求。特别是要重点支持现代农业、高端装备制造业、船舶业、汽车业、冶金和建材行业、电子信息行业、石化行业、现代物流、综合交通运输、新能源、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循环经济、环境与生态保护、水利和防灾减灾、建筑业、民族文化和工艺传承等产业领域的专业,重点支持服务于企业技术改造,服务于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专业,以及具有区域经济特色、市场需求量大、技能型人才紧缺的其他专业。各校申报专业名称需严格按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修订)》或《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填报。各校申报的专业都要经过科学论证,要举行行业企业专家论证会,并在2012年度的申报报告中填报论证结果。为优化专业结构,合理调整专业布局,各地各校2012年原则上不再申报数控技术、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

    4、学校所在市州或县市区财政、教育行政部门,高职学院的主管部门须承诺按与中央专项资金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并出具加盖公章的正式承诺函。

    三、审核遴选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依据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组织专家对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组评审遴选意见,最终确定项目推荐名单及推荐排序。

    四、申报材料

    1、各市州、高职高专院校关于申请2012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报告,申请报告中要充分说明申报该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2012年度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一式四份)以及相关佐证材料。

    3、各市州、县市区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主管部门按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的承诺函(一式二份,不需装订)。

   上述材料除以纸质形式上报外,同时附电子文档一并报送省教育厅职成处,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52,愈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教育厅财建处,曾建军,073182203206;省教育厅职成处,汪忠明,073184714937wzm358@yahoo.com.cn;省财政厅教科文处,郭娟,073185165217

 

附件:12012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指标分配表(分市州发)

        22012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O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文件下载:20120427-湘教通〔2012〕221号关于做好2012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