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2012年新设专业复评及2013年新申报专业评估的通知
日期:2013-11-01 来源:岳阳市教科院 关注:1503

岳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2012年新设专业复评及2013年新申报专业评估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全面提升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我局《关于印发〈岳阳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岳市教发〔201040)精神,定于3月下旬开展2012年新设专业复评及2013年新申报专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设专业条件

1、有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报告和相关行业、专业的专家论证意见。
    2
、有明确的专业培养目标、业务范围、专业教学的主要内容,以及规范的专业名称、修业年限等。 
    3
、有科学、规范、完整的专业教学实施方案(计划)和其它必需的教学文件,如专业调研论证报告、专业培养目标描述、专业知识和能力结构分析、教学和课程进程表、实践性环节教学实施安排、主干课程教学大纲、配套教材等。
    4
、具备该专业必需的开办经费和教室、实验室、仪器设备、图书馆及图书资料、实习(训)场所等基本办学条件。
    5
、有稳定的师资队伍。每个专业一般要有2名以上的“双师型”骨干教师,以及实践性教学环节指导教师。外聘教师应保持相对稳定。
    6
、有完善的教学管理条件和就业岗位需求。

二、新设专业要求

1、为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和恶性竞争,原则上各县(市、区)域内已有专业不再接受新的申报。

2、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的设置和调整,实行总量控制,各县(市、区)年度新设置的专业一般不超过3个,各学校年度新设置的专业一般不超过1个,国家级、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新设置的专业不超过2个(以上专业数均不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已经设置的专业)。

3、新设置专业评估合格后,原则上先试办一年,第二年进行复评。如复评不合格,取消该专业招生资格。

三、新设置专业的审批程序

1、中等职业学校新设置的专业,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由市教育局审批(市直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下同),并统一报省教育厅备案。未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的专业,一律不许开设,不能招生,不予注册。

2、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新专业,需提交如下材料: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开设申请表;②学校发展规划;③专业人才市场需求调研报告;④专业发展论证报告;⑤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主干课程设置及教材选用方案;⑥教师花名册;⑦教学设施设备清单。

四、新设专业申报时间

327日以前向市教育局提交申请材料。市教育局职成科根据申请进行评估、审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上报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新专业申报。

五、其它事项

新专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交市教育局职成科(素质教育中心707室),联系人:钟诚,电话:880562213017232295

 

                                 岳阳市教育局

                                 2013319

 

 

附件:新设专业申报表.doc

 

文件下载:20130319-岳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2012年新设专业复评及2013年新申报专业评估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