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岳阳市首届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11-13 来源:教科院系统 关注:1794

岳市教通〔201583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开展岳阳市首届教育教学成果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教育文体局,屈原管理区教体局,市直各教育单位(学校、幼儿园)

为促进我市教育改革与创新,推动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 我局决定开展岳阳市首届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1. 本届教育教学成果评奖范围包括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各阶段、各领域取得的教学成果。凡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及教育科研机构、教育工作者个人,均可申报教育教学成果奖。具体要求如下:

1)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方面。能准确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对教育教学质量能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方法与手段等成果。

2)教育管理组织与机制方面。在教学组织形式、校本研修、师资培养、课程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教育信息化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3)人才培养方式方面。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人才培养机制创新、评价方式体系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4)教材(含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或教辅资料不列入本届评奖范围。

2. 所有成果须为201111以后产生并经两年(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时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3.凡属于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主管部门立项课题(不含子课题)并完成成果鉴定的研究成果均可参加此次评奖。已评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不再参与本次评奖。

二、申报主体

1.以个人名义申报成果奖的,申报人应当是成果主要完成人,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个人成果的主要完成人(署名人)不超过3人(含3人)。

2.以单位(集体)名义申报成果奖的,该成果应当体现单位意志,由单位派人主持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以单位为主提供物质技术条件保障。主要完成人(署名人)超过3人的视为单位(集体)名义申报。除主持人之外,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5人。

3.教学成果由2个以上(含2个)单位共同完成的,由共同完成单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单位不得超过3个。联合申报单位跨县(市)区的,应由成果主持单位向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三、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

 (1)《岳阳市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含《成果持有者承诺书》,一式3份,式样见附件1)。

 (2) 主体材料:反映成果的研究报告、论文、著作等,及其相关材料复印件(如论文获奖证书、发表作品的刊物、课题立项通知书、结题鉴定书等,各1份)。

(3)其它材料:反映成果实践过程和效果反响的其它佐证材料复印件(如研究方案、阶段性总结、成果运用证明、被主管部门采用、媒体报道等,各1份)。

 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每一份材料于左侧独立装订。所有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申报材料以每一项成果为单位独立装盒打捆,材料盒正面粘贴申报材料清单(式样见附件2)。

2.电子材料:

(1)《岳阳市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2) 成果主体材料中的研究报告。

所有电子材料集中在一个文件夹或压缩包,以“申报主体+成果名称“命名

四、申报推荐

1. 申报程序县市区属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及教育单位的教学成果,向所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申报。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汇总后先行开展县市区级评选,在我局下达的限额范围内择优推荐。市直教育单位(学校、幼儿园)可直接向我局申报。

2. 指标分配:本届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实行限额推荐制。具体数额为:各县(市)和岳阳楼区分别不超过10项;其他区分别不超过4项;市直省级示范学校原则上分别不超过2项,市直其它各教育单位(学校、幼儿园)原则上分别不超过1项。

3.推荐要求:同一推荐单位内容基本相同或相似的成果限报一项,个人作为主要完成人申报的成果限报一项。每个县市区推荐的成果中,由一线教师主持和中小学幼儿园主持完成的成果不少于推荐总数的70%

五、成果评审
      1.评审组织

市教育体育局成立岳阳市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实施评审工作。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评审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市教科院,负责评审工作的具体事宜;分类别成立若干评审专家组,专家由评委会综合考虑专家学科、领域、职称等因素,从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以及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中遴选。

2. 评审方式

采取集中评审方式进行。

3.评审标准

市内首创并达到省内、国内先进水平,在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深化课程改革及教学改革、推进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的,可获得教学成果一等奖;

市内或省内有一定影响,在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深化课程改革及教学改革、推进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重要贡献的,可获得教学成果二等奖;

在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深化课程改革及教学改革、推进教学管理、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等方面取得比较显著成效的,可获得教学成果三等奖。

成果特别突出并确有必要的,可评为特等奖。
      3.评审程序及规则

1)资格审查。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门力量对照本次成果奖评审相关要求,对申报的成果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要求的成果进入集中评审。

2)集中评审。分专家分组评审和评委会评审两个步骤。通过分组评审,确定进入评委会的成果,并形成本组内成果排序意见。评委会在听取专家分组评审意见和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投票表决,确定成果获奖等级。

3)结果公示。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获奖成果名单将在岳阳市教育体育网公示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异议处理

教学成果奖实行争议期制度。评审结果公示期间,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对成果获奖提出异议。对成果的异议应实名并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写明单位及联系人的姓名和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并有本人的签名,否则不予受理。我局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保护,对诬告者将依法追究责任。对有争议的成果,我局将组织力量或责成有关单位核实。如经查实确属弄虚作假,则取消其获奖资格,并予以通报。

七、其它事项

1.本届教育教学成果奖分德育、文科、理科、综合四类评审。成果申报人选择相应类别填入申报表封面成果类别栏。编号栏由评委会办公室填写。

2.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具体部门和专人负责本单位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于1123前将评审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评委会办公室,每个县(市)区电子材料集中刻录为一张光盘,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市直单位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我局。通知和附件表格均可在市教科院首页(http://jky.yysedu.cn/html/yysjyjjky)下载。

3.联系人:严雪梅,肖文佩; 联系电话:0730-88057588805720电子邮箱:yysjykxghb@163.com;联系地址:岳阳市教育体育局1108办公室。

 

附件: 1. 岳阳市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2. 岳阳市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清单

3. 岳阳市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5115

附件.rar